根据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工作部署安排,经逐级推荐、考察考评、差额比选、综合评审,市委组织部拟确定市中区大佛街道棕桥村党委等50个村党组织为市级(4A)先进村党组织。
为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社会监督,市委组织部就评选对象进行集中公示,公示期为年2月25日至3月1日。对评选对象有异议的,可于公示期内向市委组织部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电子邮件,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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