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研县检察院和县河长办开展茫溪河污染防治

5月18日,井研县人民检察院、井研县河长办按照“河湖长+检察长”相关工作机制要求,就茫溪河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召开联合会商会。

会商会上,县检察院和县河长办分别交流了近年来涉河湖突出问题案件查办和相关公益诉讼开展情况,并就如何更好服务保障茫溪河流域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如何深入落实《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和《协同推进全县水环境治理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的意见(试行)》所规定职责进行会商。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加强县人民检察院与县河长办之间的工作联系和沟通协调,及时共同研究解决茫溪河流域污染防治攻坚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要进一步落实线索移送制度,河湖管理保护相关责任单位发现污染、破坏河湖水环境,造成生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损害或者有重大损害危险的公益诉讼线索,应当移送检察机关;要进一步强化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机制,加强对涉及水环境保护案件的办理情况的通报,及时互通重大案件、事件和舆情;进一步贯彻普法宣传制度,检察机关和河长办通过报刊、电视、网站、“两微三端”等媒介,贯彻“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组织开展相关宣传,增强“检察长+河湖长”工作机制的社会影响力,提升全社会保护水环境的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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