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制定工作规划。印发《乐山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年-年)》等文件,细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分年度的重点任务和工作清单。开展《乐山市“十四五”
畜牧
业发展规划》和《乐山市“十四五”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的编制,统筹考虑环境承载能力以及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要求,合理布局,引领全市
畜牧
业绿色发展。
二是加强宣传培训。结合环保督察、河长(湖)制、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恢复生猪生产等工作召开了20余次会议和培训,研究部署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培训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累计发放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资料4万余份,培训养殖户近1万人次。
三是推进规模养殖。持续推进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从发展方式和结构上预防和治理养殖污染,引入巨星、傲农、新希望等产业化龙头企业新改扩建畜禽标准化养殖场80个,创建部省级标准化示范场21个。
四是加快项目建设。加快实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项目,已争取财政投资万元在井研县、夹江、市中区、五通等县,实施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畜禽产业绿色发展、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项目,构筑规模养殖场“主体小循环、县域大循环”的本土特色种养循环闭合体系,提升我市养殖污染防治水平。
五是强化水环境治理。全力开展
水产
养殖污染防治,按照《年国家移交四川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任务清单》制定整改方案,规范全市
水产
养殖,印发《关于推进乐山市
水产
养殖规范化生产的通知》,指导全市
水产
养殖绿色发展。组织开展
水产
法律法规、
水产
品质量安全、标准化健康养殖等培训次。完成尾水治理试点项目5个,“零排放”圈养式项目1个,高低位池底排污项目2个,建立流水槽循环水养殖点2个,发展绿色生态养殖示范水面亩。完成第二批省级
水产
品例行抽检,合格率%。
六是严厉打击环境违法。开展问题整改,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全市建立了市、县、镇、村四级畜禽养殖污染监管责任体系并实行常态化监管,全面落实驻场监管制度,对大型规模养殖场派驻监管人员;开展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巡查养殖场个次,整改养殖场户;开展畜禽粪污集中处理设施运行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排查大型养殖场和有机肥厂家,整改2个;全面完成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交办的8件畜禽养殖信访案件整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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