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清理盘活农村闲置资源壮大村集体经济

近年来,乐山市从经济基础、区位特征、资源条件等实际出发,积极探索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和经济发展的有效路径,全面清理盘活农村闲置资源,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快速发展。全市共清理核实各类资产50.21亿元,其中经营性资产10.97亿元,非经营性资产39.24亿元,清查集体土地总面积.6万亩,其中农用地.1万亩,建设用地39.5万亩,未利用地1万亩。两项改革后,村闲置资产宗,已盘活宗,盘活率63.51%。年整体消除了集体经济“空壳村”。年全市村级集体经济总收入.7万元,村均收入13.7万元,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一是抓好建章立制。将资产盘活,发展集体经济作为做好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来抓。先后以市委办、市政府办名义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和集体“三资”管理使用工作的指导意见》,以市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印发了《合并村集体经济融合发展试点工作方案》《关于盘活用好镇村公有资产的工作方案》等规范性文件,确保盘活资产,发展集体经济有章可循。

二是搭建监管平台。乐山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纪委监委、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建设的实施方案》,借鉴夹江县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建设做法,加快构建市、县、乡、村四级联网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5月在夹江县召开了全市集体“三资”监管平台建设工作推进会,为各县(市、区)摸清集体“三资”家底、加强集体“三资”监管提供了良好借鉴。现各地平台已建成并试运行,实现了对资产的动态化管理,为下一步盘活农村资源资产提供强大的数据支撑。

三是做好土地文章。积极做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前期工作,做好县、乡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的编制工作,做好集体土地登记及集体经济组织确定颁证工作,推进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编制工作,为推进入市工作夯实基准。支持乡村旅游合作社按照自愿、有偿原则,在不改变土地用途前提下,采取租赁、经营权入股等方式使用农民的承包地、集体土地和外出务工农民的宅基地和空置房屋、生产设施及其相应的附属用地发展乡村旅游。对乡村旅游合作社的经营用地,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情况下,按建设用地办理相关手续。支持发展乡村养老业,让民办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与公办的养老机构享有相同的土地使用政策,符合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规定的,可使用集体建设用地。乡(镇)、村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的建设用地,可使用集体建设用地。

四是丰富盘活路径。指导各县(市、区)综合资产特点及当地自然经济环境,合理选择“四个一批”盘活路径,实现资产及时高效盘活。如峨眉山市九里镇依托峨眉山大旅游环境,原三义村村委会办公楼入股公司搞休闲农业、东岳村村委会及20亩土地出租改建为民宿,租期5年,租金7.2万元/年,每年递增5%,带动旅游发展和群众增收。井研县周坡镇团山村租用镇兽防站一楼,开办集体经济超市,年毛利达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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