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庆县教育局通报龙溪中学教师体罚学生调查

本文转自;关于网传我县龙溪中学教师体罚学生一事,已经联合调查组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经调查核实,年11月24日18点20分许,龙溪中学冉启楠等4名教师为了解男女同学早恋倾向情况,以及吕某某曾在某短视频APP上发布与其学生身份不相符的视频和不当言论,遂将涉及的吕某某等5名学生叫到数学组办公室进行询问、教育。过程中,田敏、田友书、冉启楠、罗正容4名教师先后用竹教鞭、戒尺对5名学生进行惩戒性体罚。当日晚自习后,吕某某班主任蒋前红对吕某某进行教育,并惩戒性体罚。调查组认为,涉事教师严管学生初衷本无恶意,但方法简单粗暴,惩戒过当,性质较为恶劣,对学生及家长造成了一定伤害,也对社会造成一定负面影响。12月2日下午18点30分许,联合调查组召集学生家长、涉事教师进行座谈,双方坦诚交流,互相取得了谅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经县委教育工委研究决定:给予冉启楠、田敏、罗正容记过处分,给予田友书、蒋前红警告处分,给予龙溪中学副校长张云鹏(分管德育)诫勉谈话,免去席贵强龙溪中学副校长(主持工作)职务、免去张旭龙溪中学支部副书记职务;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县教育局副局长骆科艳(分管师德师风)通报批评。我县将以此为鉴,在全县中小学开展师德师风教育整顿,举一反三,汲取教训,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管理,进一步从严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全面营造良好的教书育人环境。余庆县教育局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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