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参保居民:
为了进一步提升全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障能力和受益水平,切实减轻门诊特殊病患者就医经济负担,根据咸阳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关于做好我市年门诊特殊病申请鉴定工作的通知》(咸医保中心函29号)要求,现就我县年度城乡居民门诊特殊病申请鉴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鉴定时间
年4月27日-5月8日
二、申请鉴定地点
各村卫生室
三、申请鉴定对象
凡已缴纳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参保人员,所患疾病符合门诊特殊病病种,临床症状符合《咸阳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鉴定审核标准》的,可申请门诊特殊病医疗保险待遇。原居民医保鉴定的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无需再参加本次鉴定。原鉴定的“新农合门诊特殊慢性病补偿手册”将于6月30日全部作废,所有持证人员均需参加本次申请鉴定。
四、申请鉴定所需资料
1
2寸免冠照片1张;
2
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张;
3
病史资料(加盖骑缝公章的近两年门诊病历原件、医院近两年的住院病例复印件、相关的化验及辅助检查报告单);
4
在村卫生室填写《咸阳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申请鉴定表》前6行。
五、病种范围
1
原发性高血压2级以上(含2级);
2
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
3
脑血管病恢复期;
4
慢性肾小球肾炎及肾病综合症;
5
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
6
糖尿病及糖尿病伴并发症;
7
肝硬化失代偿期;
8
慢性肺源性心脏病;
9
精神疾病;
10
系统性红斑狼疮;
11
帕金森综合征;
12
恶性肿瘤晚期;
多耐药肺结核;
慢性活动性肺炎;
15
类风湿性关节炎;
16
甲状腺功能亢进;
17
甲状腺功能减退;
18
慢性阻塞性肺病;
19
风湿性心脏瓣膜病(有心衰);
20
强直性脊柱炎;
21
癫痫;
22
大骨节病(Ⅱ、Ⅲ度患者);
23
中重度氟骨症;
24
慢性克山病;
25
肝豆状核变性;
26
间质性肺炎;
27
阿尔茨海默症。
六、政策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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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点转给身边有需要的人吧!
来源:旬邑县医疗保障经办中心
编辑:李美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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